在实际问题中,有些变量的取值被限定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例如,一个星期内只有七天,一年只有十二个月,一个班每周有六门课程等等。如果把这些量说明为整型,字符型或其它类型显然是不妥当的。为此,C语言提供了一种称为“枚举”的类型。在“枚举”类型的定义中列举出所有可能的取值,被说明为该“枚举”类型的变量取值不能超过定义的范围。应该说明的是,枚举类型是一种基本数据类型,而不是一种构造类型,因为它不能再分解为任何基本类型。
枚举类型的定义
1. 枚举的定义枚举类型定义的一般形式为:
enum 枚举名{ 枚举值表 };
在枚举值表中应罗列出所有可用值。这些值也称为枚举元素。
例如:
该枚举名为 weekday,枚举值共有 7 个,即一周中的七天。凡被说明为 weekday 类型变量的取值只能是七天中的某一天。
2. 枚举变量的说明
如同结构和联合一样,枚举变量也可用不同的方式说明,即先定义后说明,同时定义说明或直接说明。设有变量 a,b,c 被说明为上述的 weekday,可采用下述任一种方式:
enum weekday{ sun,mou,tue,wed,thu,fri,sat };
enum weekday a,b,c;
或者为:
enum weekday{ sun,mou,tue,wed,thu,fri,sat }a,b,c;
或者为:
enum { sun,mou,tue,wed,thu,fri,sat }a,b,c;
枚举类型变量的赋值和使用
枚举类型在使用中有以下规定:
1. 枚举值是常量,不是变量。不能在程序中用赋值语句再对它赋值。
例如对枚举 weekday 的元素再作以下赋值:
sun=5;
mon=2;
sun=mon;
都是错误的。
2. 枚举元素本身由系统定义了一个表示序号的数值,从 0 开始顺序定义为 0,1,2…。如在 weekday 中,sun 值为 0,mon 值为 1,…,sat 值为 6。
【例】
#include <stdio.h>
int main(){
enum weekday {
sun, mon, tue, wed, thu, fri, sat
} a, b, c;
a = sun;
b = mon;
c = tue;
printf("%d,%d,%d", a, b, c);
return 0;
}
说明:只能把枚举值赋予枚举变量,不能把元素的数值直接赋予枚举变量。如:
a=sum;
b=mon;
是正确的。而:
a = 0;
b = 1;
是错误的。如一定要把数值赋予枚举变量,则必须用强制类型转换。
如:
a = (enum weekday)2;
其意义是将顺序号为 2 的枚举元素赋予枚举变量 a,相当于:
a = tue;
还应该说明的是枚举元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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