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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电子科学技术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
电子科技大学
发布于2023年4月12日 15:11
阅读数 2.9k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电子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请见附件1,本次不含推免生)。

1、考生拟录取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详细结果请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zsgl.uestc.edu.cn/ksxt)查询。拟录取考生若申请放弃我院拟录取或已接受其他高校的待录取通知,将不得再参加我校调剂或被我校拟录取。

2、拟录取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考生对拟录取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学院反映。电话:028-61831153,邮箱:haorenxuan@126.com

3、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审核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4、拟录取考生请于420日前在飞书上完成以下手续:

1)上传本人近30天内二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点击查看《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要求)。

2)上传《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2),要求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相关纸质原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给学院。

3)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上传本人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强军计划除外)、《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附件3)。考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两份)纸质原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给学院。

4)上传方式:飞书【工作台】-【审批】-【发起申请】-【拟录取考生资料上传】(点击查看资料上传说明)。

5、档案与派遣

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调档函正式录取后发放)。因档案原因导致无法入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书(强军计划除外)。

考生的拟录取类别(定向或非定向)在教育部审核后不再更改。如果考生因自身原因需要申请修改拟录取类别,请于410日前将书面签字的申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学院(非全日制原则上录取为定向,由学院统一修改,不需再申请)。若因考生录取类别错误导致无法入学、培养、就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被拟录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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