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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电科研究生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的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调剂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3、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学业表现以及潜在能力素质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4、拟录取的考生均须是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者。
三、组织形式
成立复试工作小组,主要由学科硕士点导师组成。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23年3月至4月
地 点:上海市嘉定区澄浏公路63号
联系人:滕如翼
电 话:021—67092203
五、复试与调剂名单的确定
1、一志愿报考本所且达到或超过2023年全国硕士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的考生;
2、满足第1条要求的考生数达到或超过本所本年度招生计划数的1.5倍时,确定复试分数线为该批达线或过线待复试考生末位者的初试成绩;
3、生源充足的专业在达到或超过2023年全国硕士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向上调整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具体以本所通知为准;
4、满足第1条要求的考生数未达到或超过本所本年度招生计划数的1.5倍时,确定复试分数线为2023年全国硕士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
5、一志愿报考本所且达到或超过2023年全国硕士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的考生数低于本所本年度招生计划数时,开放调剂,择优复试。调剂申请要求参照本所本年度在研招网上发布的调剂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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