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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过相关考核,我所确定了以下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拟录取名单(不含体检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8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纪检工作部(电话010-52136082,邮箱jiandu@ncse.com.cn)、研究生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反映(电话010-52135606),邮箱 zhaosheng@ncse.com.cn)。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数据方可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待审查通过的拟录取考生为我所2024年录取的研究生。
最终录取结果以上级主管部门录取审核通过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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