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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单位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2.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学科专业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见附件1)。
3.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资格审查
请复试考生于3月21日14:00前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的形式,通过问卷星链接提交(详见“附件2:复试安排”之说明)。
复试及入学复查时需核对原件。
请按顺序将(一)资格审查资料和(二)复试补充材料分别合并为两个PDF文件,文件分别命名为“附件1: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附件2:考生编号-姓名-复试补充材料”。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需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张A4纸上)。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学籍学历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1)应届考生须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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