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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张光新 薄 拯
副组长:王征 沈 哲
成员:吕朝晖、赵张耀、张朝阳、黄鹂强、俞小莉、钟崴、王殿海、钱超、任洪波
申诉联系人:罗殷 申诉电话:0571-88285051 申诉邮箱:roy455@zju.edu.cn
申诉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室 邮编:310015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5/0312/c28498a3026511/page.htm)之上,按照1:1.5的复试比例,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确定各研究方向(领域)复试名单。上线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详见附件一。
如按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
部分全日制(卓越培养项目)统考考生在复试当天现场填写项目志愿、调整方向志愿。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强军计划考生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学校政策,符合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差额复试,最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各专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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