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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理解 “认识就其本性而言,或者对漫长的世代系列来说是相对的而且必然是逐步趋于完善的,或者...... 由于历史材料不足,甚至永远是有缺陷的和不完善的”?
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认识的辩证性质与真理的历史性特征,需从以下三个层面理解:
第一,认识的相对性源于主客体矛盾的动态性
认识作为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其内容受限于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实践水平。例如,天体演化学和地质学的研究需依赖长期积累的观测数据,而人类历史研究则受限于史料的可获得性1。马克思指出,真理与谬误的对立 “仅在有限领域内具有绝对意义”,因为任何具体认识都只是对客观世界某一侧面、某一层次的近似反映3。正如材料 1 所言,若以 “终极真理” 标准衡量认识,实则是将认识固化为静态范畴,违背了认识的辩证本性。
第二,认识的逐步完善体现为实践与认识的循环上升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强调,认识是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 的无限过程4。以改革为例,顶层设计需通过试点探索验证,试点经验又推动顶层设计的优化,这正是认识通过实践不断修正的体现6。材料 1 提到的 “漫长的世代系列” 表明,认识的完善并非个体生命的完成式,而是人类世代接力的历史进程。例如,牛顿力学在宏观低速领域的有效性,并不否定其在微观高速领域被相对论修正的必然性,这印证了认识 “趋于完善” 的动态性8。
第三,历史材料的局限性决定认识的暂时性
材料 1 特别指出,某些领域(如人类历史)因 “历史材料不足” 可能导致认识 “永远有缺陷”。这反映了认识对象的历史性与认识条件的制约性之间的矛盾。以考古学为例,新出土的文物可能颠覆既有历史认知,这说明认识的真理性总是 “被历史条件所规定”2。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强调,真理的客观性并不排斥其历史性,任何真理都是绝对性与相对性的辩证统一 —— 绝对性表现为对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相对性则体现为对规律把握的阶段性3。
综上,材料 1 的核心要义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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