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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及理由
(1)得分及理由(满分5分)
学生第一问的解答思路基本正确:通过二次型矩阵A与B合同,得到它们有相同的正负惯性指数,进而由g的正惯性指数为2、负惯性指数为0(因为g可化为(y1+y2)²+4y3²,秩为2且非负),推出A的秩为2,从而|A|=0,解出a=-1/2(并舍去a=1)。
但解答中存在表述不严谨之处:
① 学生写“f(x1,x2,x3)=行列式=A”,这是符号误用(应写为矩阵形式),但根据上下文可判断是笔误或识别错误,不扣分。
② 由g的正负惯性指数直接推出r(A)=2,逻辑跳跃(应说明因为合同所以秩相等,且g的秩为2),但结论正确,且最终答案正确。
③ 计算|A|=0时得到a=-1/2和a=1,舍去a=1的理由未说明(实际上a=1时A的秩为1,与g的秩2矛盾),但学生给出了正确结果a=-1/2。
整体思路正确,计算无误,故扣1分(满分5分)以体现表述上的不严谨。得4分。
(2)得分及理由(满分6分)
学生第二问只写出了矩阵A和B,并开始写|λE-A|=0(未完成),没有给出可逆矩阵P的任何计算或结果。因此,该问未完成,不能给分。
得0分。
题目总分:4+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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