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及理由
本题为多项选择题,标准答案为CD。学生作答为BCD。
逐项分析:
- 选项A:“法律义务离开法律权利,仍然有履行的价值”。此表述错误。马克思主义关于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经典论述指出,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法律义务的设定通常对应着法律权利,其履行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脱离权利谈义务的独立价值,不符合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因此A项错误。
- 选项B:“所有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具有复杂性的关系”。此表述不准确。虽然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总体上是对立统一的,但并非“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都呈现为“复杂性”。有些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直接、明确的对应关系。该选项表述过于绝对化,且“复杂性”并非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本质或普遍特征描述。因此B项错误。
- 选项C:“法律权利的履行要以法律义务的实现为条件”。此表述正确,但需注意措辞。“法律权利的履行”通常表述为“法律权利的实现”或“法律权利的享有”。其核心含义是,权利的实现需要以对应义务的履行为前提。例如,债权人实现债权(权利)需要债务人履行债务(义务)。这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相互依存关系。
- 选项D:“所有法律权利的实现,都要以法律的义务的履行为基本条件”。此表述正确。这是对权利与义务关系更全面和准确的概括,强调了义务的履行是权利实现的普遍前提条件,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一致。
打分理由:
学生选择了BCD。其中,B选项为错误选项,C和D为正确选项。根据题目要求“多选或少选给0分”,且标准答案为CD,学生答案中包含错误选项B,属于多选(选了不该选的),因此本题不能得分。
题目总分: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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