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及理由
本题为标准多项选择题,分值为2分。标准答案为CD。
学生作答为ABCD。
逐项分析:
- 选项A:“法律义务离开法律权利,仍然有履行的价值”。此说法错误。马克思主义关于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经典论述强调二者不可分割、相互依存。法律义务的设定通常对应着法律权利,其履行价值正是在于保障权利的实现。脱离权利的“义务”缺乏法律上的正当性基础。因此A项错误。
- 选项B:“所有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具有复杂性的关系”。此说法过于绝对。虽然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整体上是相互关联的,但并非所有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都呈现出“复杂性”。有些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直接、明确的对应关系。因此B项错误。
- 选项C:“法律权利的履行要以法律义务的实现为条件”。此说法正确。权利的实现通常需要义务人履行其相应的义务作为前提条件。
- 选项D:“所有法律权利的实现,都要以法律的义务的履行为基本条件”。此说法正确。它从普遍意义上强调了义务履行是权利实现的必要条件,与C项表述的核心思想一致。
学生选择了错误的A项和B项,同时选择了正确的C项和D项。根据题目要求“多选或少选给0分”,且学生答案包含错误选项,因此本题不能得分。
题目总分: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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